有接受過、或觀摩過音樂治療的人,可能會有個小小的疑問:為什麼不同音樂治療師的課堂,內容可以看起來差這麼多呢?這位治療師邊打拍子邊讓個案走路,那位治療師與個案一起玩樂器,還有讓個案閉著眼睛聽音樂的……?其實,音樂治療的內容多元,是因為有各種不同的學派作為理論基礎,治療師受到的訓練不同,治療方式自然不同。下面會介紹幾個主要的音樂治療學派,一起來看看吧~
常見音樂治療學派
理論發展自音樂治療界:
諾朵夫-羅賓斯音樂治療(Nordoff-Robbins Music Therapy)
作曲家兼鋼琴家Paul Nordoff與特教老師Clive Robbins在1950-70年代一同工作時共同發展出這個音樂治療學派,當時他們稱為「主動式音樂治療」。Nordoff及Robbins相信每個人內心都住著一位「音樂我(musical self)」,在即興音樂互動中,不論個案的身心障礙程度,都能透過玩奏樂器激發自身潛能,與治療師用音樂自由對話,在長期的療程中達到治療性成長與自我實現。這個學派的音樂治療師需具備極佳的器樂即興能力。
音樂與引導式意象音樂治療(Bonny Method of Guided Imagery and Music, GIM)
音樂治療師Helen Bonny透過對古典音樂及想像的研究,發展出GIM。在GIM中,治療師會撥放一段刻意選擇、編輯好的古典音樂,個案自由地說出音樂聯想帶來的任何意象、畫面、感受與回憶等,治療師同時用口語引導個案深入探索音樂意象。這些音樂激發的畫面或感受可以反映出個案的內心世界,在與治療師回顧並分析這些音樂意象後,個案能達到情緒宣洩、提升自我覺察、得到新觀點、心態或行為模式等目標。
理論發展自心理治療界:
行為學派音樂治療(Behavioral Music Therapy)
心理學家J. B. Watson、B. F. Skinner及Albert Bandura等人為行為學派著名代表人物。行為學派注重改變外在可觀察、可測量的行為,透過增強、懲罰、削弱、行為塑造等行為矯正技巧,增加好的行為,減少不良的行為,並學習新的行為。在音樂治療中,音樂本身可以作為信號、時間架構、注意力焦點、增強物,或將特定音樂與特定行為或感受配對制約,促進療程進行,例如:樂器發出的悅耳聲響增強運用肌肉擊打的動作、特定音樂與「放鬆」的身心狀態長期配對,以至於聽到音樂便容易放鬆。
認知行為音樂治療(Cognitive-Behavioral Music Therapy, CBMT)
心理學家A. T. Beck被公認為認知治療及認知行為治療(CBT)之父。人的行為可以分為A-B-C三階段,情境或事件(antecedent)引發行為(behavior),後產生行為的後果(consequence),而一個人的信念(belief)會決定他怎麼對情境做出行為反應。CBT將個案不合理的扭曲思想、信念,導正成健康的思考模式,來改變個案的行為。CBMT由「音樂」與「口語討論」組成,在歌詞分析、作詞作曲、鼓圈等音樂體驗中,治療師會藉口語討論,引導個案在音樂或詞曲中找到共鳴、發現對自身問題的新觀點,進而改善行為問題或解決更深層問題。
心理動力音樂治療(Psychodynamic Music Therapy, PMT)
心理動力治療源於心理學家Sigmund Freud其相關理論,而音樂治療師Florence Tyson、Juliet Alvin及分析式音樂治療(Analytical Music Therapy)的代表人物Mary Priestly為PMT的幾位先驅。這個學派相信人的行為受到潛意識心理歷程的影響,人的過往經歷可能造就這些心理歷程,而在治療情境下個案產出的音樂可以反映意識及潛意識的活動。「音樂」與「口語互動」為PMT的兩個要素,兩者的比例可能從完全為音樂互動,到討論為主,音樂為輔。在PMT中,個案在治療師引導下進行樂器即興、歌曲、音樂意象相關的音樂互動,在這個過程中將被壓抑於潛意識、影響個案心理的過往經歷提到到意識中,並經由個案與治療師的移情、反移情互動導正個案的情感經歷。其中,個案與治療師的治療關係對治療成效有極大影響,音樂治療師需具備極佳的器樂即興能力,且須經過進階訓練。
理論發展自生物醫學界:
神經學音樂治療(Neuroloic Music Therapy, NMT)
NMT由音樂治療學者Michael Thaut創辦並持續研究。NMT學者研究音樂的各個元素(節拍、節奏、旋律、音高、力度等)與腦神經及行為之間的關係,經實證後發展出許多有固定名稱及標準化執行流程的治療法。這些治療法主要針對由神經疾病造成的認知、感覺動作及語言功能異常進行復健。
不受限於單一理論:
折衷/整合音樂治療(Eclectic/Integrative Music Therapy)
顧名思義,這個學派的治療師不受限於單一理論根據,會在治療中自由運用不同學派的治療法。由於某些治療法有適用與不適用的族群,而音樂治療服務的族群多元,一個治療師若能整合使用不同理論背景的治療法,將能服務不同需求的個案。同樣,這個學派的治療師需要對不同學派的理論背景、不同服務族群的特性、自身能力、及治療法的選擇有完整了解。
音樂治療界學派(approach)甚多,上述介紹的是幾個臨床音樂治療中較常見的學派。每個治療師因為求學經歷、專精學派、個人理念與個性的不同,執行音樂治療的方式也會看起來不同。學派沒有好或不好的分別,只有適合或不適合當前個案的需求;兩個治療師執行音樂治療的方式或許看起來很不一樣,但只要能讓個案在治療中向著治療目標一步步進步,就並沒有某個學派至上限制。
敲敲話
謝謝大家的瀏覽~若有不同意見、心得、問題,歡迎留言分享討論!若資訊有誤也請留言指教
延伸閱讀:
參考資料
Bruscia, K. E. (1998). The Dynamics of Music Psychotherapy. Barcelona Publishers.
Crump, Jessica. (2010). An Examination of Therapeutic Approaches Employed by Music Therapists Servicing Children and Teens with Behavior Disorders.
Madsen, Clifford & Cotter, Vance & Madsen, Charles. (1968). A Behavioral Approach to Music Therapy. Journal of Music Therapy. 5. 10.1093/jmt/5.3.69.
Michael Thaut. (2005). Rhythm, Music, and the Brain : Scientific Foundations and Clinical Applications. Routledge.
Davis, W. B., Gfeller, K. E., Thaut, M. H., & American Music Therapy Association. (2008). An Introduction to Music Therapy: Theory and Practice. Third Edition. American Music Therapy Association.
Comentários